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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品骗局年末高发 专坑老年人

2016-11-27 10:18| 发布者: 教育| 查看: 800| 评论: 0

摘要: 资料图片 原标题:收藏品骗局年末高发 专坑老人养老金    岁尾年终,不少打着限量版“贺岁币”、“纪念币”等旗号的收藏品频繁出现在电视购物节目和报纸广告上,一些推销者还出现在街头巷尾向市民兜售。“只售1000 ...
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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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收藏品骗局年末高发 专坑老人养老金

   岁尾年终,不少打着限量版“贺岁币”、“纪念币”等旗号的收藏品频繁出现在电视购物节目和报纸广告上,一些推销者还出现在街头巷尾向市民兜售。“只售1000套”、“2016年绝版”、“升值空间巨大”等宣传语极具诱惑力,不少人花费巨大金额购买此类收藏品。工商部门提醒,部分收藏品实际价值与售价严重不符,消费者不要盲目跟风,防止上当受骗。

   打政府部门旗号

   只向老人推销

   近日,济南一位95岁老人李为民在家突然接到一个自称“中央军委”的电话,声称现在有一批“长征纪念币”只限量发售1000套,纪念币是纯金的,每套售价1980元。“我当时一听是军委的电话,觉得肯定没有问题,又是纯金的,这个价格也不算太贵,当时想买两套,后来儿子不愿意,就先买了一套”。

   不过,当他收到纪念币后却傻了眼,“本来说是纯金的,收到一看重量很轻,质量也很低劣,上面就镀了一层金粉,长征的纪念图案根本看不清楚。这时候再联系当时的推销员,电话已经打不通了。”花了近2000元钱,老人才知道被骗了。老人的儿子告诉记者,一开始就知道肯定是骗子的电话,但是老人年纪大了不听劝,这些人又打着政府部门的旗号,老年人很容易上当受骗。

   据李为民介绍,仅在最近一个月,他就遇到了四次类似的推销,推销人员打着银行、文化部门等各类旗号推销纪念币、字画等收藏品。记者走访发现,除了电话推销之外,近期还有部分收藏品投资公司通过举行收藏品鉴赏会、拍卖会等形式,向消费者推销各类收藏品,价格从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很多推销活动还规定只允许65岁以上老人参加,记者试图以收藏爱好者身份进入济南一家发售“56民族大团圆”纪念币的推销现场,但遭到销售人员拒绝。

   记者观察发现,年末将至,很多推销商都在热炒“猴年绝版”“年度收藏”等概念,高价推销部分收藏品。据济宁市工商局介绍,近期“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接到不少消费者咨询投诉,反映高价购买各类纪念币、字画、玉器等收藏品后,怀疑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热线中有不少老年消费者,其中多数都是在推销人员的“忽悠”之下,拿出自己的养老金购买,有的甚至花费数十万元,很多推销人员在收到钱后立刻“跑路”。一些老年人在感觉到自己上当受骗后,怕引起家庭矛盾,甚至不敢告诉家人。

   纯金“臆造币”金含量为零

   打“收藏”“升值”擦边球

   济南市民孙女士在网上花费2000多元购买了一套“2016猴年贺岁金银币”,原本以为淘到了便宜货,拿到金币后的孙女士找到从事收藏行业的朋友鉴定,但鉴定结果却让孙女士郁闷不已。“这套金银币包装仿得很逼真,但细看会发现做工很粗糙,币的重量也不够,成本可能还不到百元。”

   对于此类收藏品的实际价值,质监部门表示,大多数通过非正规渠道发行的纪念币价值很低,上文提到的“长征纪念币”、“猴年贺岁币”等收藏品,成本只有几十元。据质监部门工作人员介绍,一些号称是“纯金”材质的纪念币,大多是由80%的黄铜掺杂20%的锌、镍等金属合成,金含量几乎为零,只是表层镀了一层金粉,成本非常低。

   专业人士介绍,目前市面上销售的不少纪念币都是金银纯度不够、重量不够、无中生有的“臆造币”,这些纪念币不属于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中国金币总公司经销的合法纪念币,是市场私自制造,售卖价格昂贵,但成本很低,销售人员的流动性很高,一般在某一地区推销几天后就转向其他地方。大多数非专业人士很难一眼分辨真假,再加上推销人员的“忽悠”,若盲目跟风购买,容易造成较大损失。

   “一些纪念币和珠宝玉器之类的收藏品虽然提供鉴定证书,但有很多是用来蒙骗外行人的。正规的鉴定证书,都由当地黄金珠宝检测机构出具,并加盖计量认证章,如果没有,即便有证书也是一张没有任何效力的自制证书,没有任何意义,也就不具备收藏的价值。”山东省宝玉石测试研究中心鉴定师刘帅告诉记者。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崔巍认为,这类商品多打着“收藏”“升值”的擦边球,价格和实际价值差距很大,销售目标主要针对防范意识较低的中老年人。有些还存在夸大宣传的现象,这就需要物价部门核定其成本及价值,工商部门及时认定其广告宣传是否违法,如果存在诈骗行为,公安部门也要进行查处,防止此类商品给更多消费者造成损失。

   销售渠道隐蔽监管难

   理性判断防上当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包括纪念币在内的不少“收藏品”由于销售渠道隐蔽,且属于自由买卖,监管起来存在一定难度。有专家指出,这类纪念币的出现应属于金融监管范畴,年底推销活动逐渐增多,银行金融业监管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吴伟光认为:“这类交易行为很难界定,如果不存在欺诈行为,应属于商业自由。但这类所谓的收藏品在推销过程中都存在夸大收藏价值、伪造鉴定证书等问题,因此存在法律问题,监管部门应依法查处,市民也要有判断能力,不要盲目相信销售人员所吹嘘的收藏价值。”

   收藏业内人士也表示,部分市民的自我防范意识不强,是容易上当受骗的原因之一。以纪念币为例,许多市民对纪念币的概念十分模糊,大多数正规渠道发行的纪念币,尤其是生肖类纪念币,以及一些大型题材纪念币,都会在中国金币总公司官方网站予以公布,市民在购买时可在相应网站查询后再做决定,不要轻易被销售人员的花言巧语蒙蔽,以防买到粗制滥造的劣质收藏品。

   山东新亮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新亮表示,消费者如果对纪念币、纪念章这类收藏品感兴趣,购买时一定要注意有无明确的发行单位,是否有政府部门的审批。一般来说过于强调附加价值概念、过分炒作主题纪念意义的收藏品,都存在虚假宣传问题。消费者在购买时一定要有防范意识,如果遇到诈骗等问题,自身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必要时也可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商部门提醒,部分收藏品投资公司利用消费者求财心切和对收藏品市场不了解的心理,夸大宣传收藏品价值,灌输购买即升值的概念,误导消费者购买。消费者在购买收藏品之前,应树立自我防范意识,对其市场价值有理性的判断,不要头脑发热盲目跟风,更不要被推销人员“洗脑”“忽悠”,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记者 邵鲁文/济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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